问题 | 驾驶员三防是指什么 |
释义 | 三防主要有以下三防: 1、我要防人,我不伤害别人,做到不碰人(车),这是驾驶人驾车的基本要求。 2、让人防我,我不被别人伤害,做到不被别人碰我(车),这是驾驶人驾车的特殊要求。 3、我防自己,我不伤害自己,做到不发生单方事故,这是驾驶人驾车的特别要求。 一、现在无证驾驶被抓到会怎么样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的被抓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二、违章代办代扣分 代扣分是指车主在驾车时出现交通违章后,用钱让别人谎称是自己借用车主的车时出现违章,从而让别人接受驾照扣分处理。 代扣分现象,一般三种情况:其一是违章停车,驾驶人不在,不能现场记分;其二是电子眼只能拍到违章车辆车牌,不能拍到驾驶人;其三是租赁车辆,租车人违章,返还车辆后,租赁公司还不知道该车辆曾有违章记录,形成车主被动代扣分处罚。 交警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前来办理违章业务的驾驶员必须'人证一致',一旦发现有一人处理多台车违章,交警部门将立刻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由于电子眼只能拍摄到违章车辆的车型、车号等外部情况,无法拍摄到驾驶员的相貌,交警部门对驾照代扣分的取证和查处还存在一定难度。 三、肇事者逃逸车主承担什么责任 肇事者逃逸车主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如果驾驶人逃逸,则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肇事机动车参加有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在没有投保商业险的情况下,由肇事逃逸人赔偿。 2、行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刑事责任: 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交通肇事后有逃逸行为,则又分为两种情况: (1)驾驶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救助被害人的义务而逃逸的,这是一种不作为犯罪,其作为义务来自于先前的肇事行为,这种不作为犯其实就是遗弃罪的行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故意不救助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有救活可能却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论处。 交通事故的责任有哪些划分: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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