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戒毒人员在什么方面不受歧视 |
释义 | 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一、吸毒人员的三种属性 吸毒人员的三重属性是: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吸食、注射毒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二、异地就学有何政策 异地户口上学政策: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 三、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的时间是多久 强制隔离戒毒时间是两年,社区戒毒时间是三年。依据《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五十二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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