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二、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 社保 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三、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 社会保险 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