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多久能开庭 |
释义 | 离婚调解不成后的开庭时间,可由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 但是规定了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且会在开庭的前3天向原告与被告双方告知具体事项。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离婚调解的方法有: 1、民间调解,即当事人自行选定第三方非官方机构进行调解。例如,村委会、居委会等; 2、司法调解,即由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调解; 3、离婚调解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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