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目前的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有 |
释义 | 我国目前的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有临时工、非全日工、自雇工、家庭工、轮班工、派遣工以及在我国还有学徒工等。从其内容的特殊性分析,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等。 那么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呢? 当前劳动关系界定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以下情形 1、劳动者是否接受实际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2、用人单位又向劳动者支付过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附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 4、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他人完成; 5、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6、工作时间、场所一般由用人单位觉得或者受其控制; 7、劳动者只为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务 8、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而不是一次性的; 9、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务;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我国目前的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有哪些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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