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生产许可证增项复杂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涉及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 (1)变更经营者主体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2)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 (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4)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对变更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4、《食品经营许可证》永信副本(原件1份)。 说明:申请书和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图纸、照片等除外)。现场纸质版申请材料与网上电子版预审材料一致。 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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