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是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如果发生事故,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责任。责任的划分由交通警察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出具责任划分书,如果是对方违章则是对方全责,如果是己方过错则需要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 不得醉酒驾驶; 4.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