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有拿到结婚证,但男方买了期房,2023年交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已婚的夫妻共同购置房产,办房产证时需要提交结婚证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以此来认定该房产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单身人士,则办房产证时是不需要提交结婚证,也可以办理房产证的。结婚证不是办房产证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尚未领取结婚证,但男方购买期房2023年交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只有男方的名字的,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的,那也只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两人名字的,那么应该认定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女离婚但没有结婚证,孩子在男方家,但男方不让女方探望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一般也能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对方行使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结婚证在前,婚宴在后,嫁妆不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后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婚后从娘家那里接受赠与的嫁妆,若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离婚时对嫁妆要求分割。如果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没有共同小孩,没有共同财产,怎样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结婚证应通过下列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1、若该事实婚姻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2、若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通过一般法定程序去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我们十年的婚姻关系,没有结婚之前男方买的房子用公积金,然后在结婚属于共同财产不?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未办理房产证的婚前房产,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无论是否办理了房产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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