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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外墙广告位属于谁
释义
    

法律主观: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业主专有权行使的合理延伸。,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两点: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专有部分,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增加专有部分的安全,同时又不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对与其紧密相联的外墙面进行合理利用,也要符合市政管理的规定,同时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侵害相邻业主的权益。当然,对于小区内独栋别墅,外墙面属于独栋别墅的所有权人。,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法律规定如下:,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从物权法的规定来看,下列部分属于法定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认定标准是这些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不属于某一单个的人所有,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小区外墙所有权是属于谁的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通常来说,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一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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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