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误解方面的阻力。 一个人一旦确立起自己的态度体系之后,就必然对外部输入的信息在既定的态度体系框架内作出反应。 2.利益方面的阻力。 从实质上说,行政组织的变革意味着政府内权力、利益和资源的调整或再分配,因此必然会触动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形成不满和阻力。 3.成本方面的阻力。 行政组织的变革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果成本投资大于收效时,改革与发展就难以继续进行。 4.组织惰性方面的阻力。 对社会而言,行政组织在功能上是不可取代的,它们几乎没有竞争者和对手,没有能够代替它们的私人对应物。 5.变革不确定性方面的阻力。 心理学研究表明,不确定性因素使人产生紧张和忧虑。变革的意义在“新”,即通过变革给组织带来某一方面的新观念、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新环境、新任务、新行为、新格局、新利益、新结果。 6.习惯性方面的阻力。 行政人员长期处在一个特定的组织环境中从事某种特定的行政工作,就会在自觉或不自觉之间形成某种对这种环境和工作的认同和情感,形成关于环境和工作的一套较为固定的看法和作法,即习惯性。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第一条 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