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河南省确定首批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2015个,总投资5931亿元,涉及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农林水利项目、社会民生项目、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等多个领域。为了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导向,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市、县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为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方建立灾后重建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帮助市、县做好融资主体建设、融资风险防控等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法律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