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当事人责任的认定主要应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起因、过程、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认定。一般可将当事人的行为分为: (1)无过错; (2)轻微过错; (3)一般过错; (4)重大过错; (5)全部过错。 1、完全责任的认定。损害后果的发生,完全是由侵害人的原因导致的,受害人无过错的,由侵害人对损害后果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有一般过错,侵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侵害人承担全部责任。 2、主次责任的承担。受害人有轻微过错,侵害人有一般过错的,侵害人承担70%-80%的责任;侵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有一般过错,侵害人有轻微过错的,侵害人承担30%-40%的责任。侵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有明显的重大过错的,侵害人有轻微过错的,侵害人承担10%-20%的责任;侵害人有一般过错的,侵害人承担30%-40%的责任。 3、同等责任的承担。双方过错程度对等,各承担50%的责任。双方都有过错,难以区分过错程度的,各承担50%的责任。 4、关于轻微过错、一般过错及重大过错的认定。在认定当事人过错程度时一定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公平确认。侵害人因为注意不够,有轻微的过失或者有微小瑕疵,可认定其有轻微过错;其有明显过失或者有明显瑕疵,可认定其有一般过错;其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重大瑕疵,或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或者现象,可认定其有重大过错。受害人在行为时注意防范不够的,可认定其有轻微过错;如果其行为有明显过错,其行为或者做法超出了一般正常人应当注意或者应当做到的程度,从而使自己遭受到损害或者造成损害结果的扩大,可认定其有一般过错;如果其行为或者做法极不合乎常理或者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可认定为有明显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