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招投标的法定流程是: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提出招标申请,并自行或委托招标部门备案;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报备案,参加招标。 一、招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的程序如下: 1、招标人准备工作;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4、资格预审; 5、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6、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7、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 8、开标;投标文件评审;定标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9、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谈判准备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10、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签约前合同谈判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或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签约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11、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公告范本 一、*******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就商住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公司参加投标。二、招标人:*****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四、招标地址∶****五、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平方米;六、管理期限∶***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期招标或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七、招标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整截止(北京时间)八、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下****时截止(北京时间)九、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贵公司自收到我司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于****年***月***日上午**时至***时整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以上招标地址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十、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前十一、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兴路1号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会议室(地点若变将另行通知)十三、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级或以上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3、资质证在有效期内4、营业执照在番禺区外需提供诚信证明。十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投标报名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司公章,并带相关原件核对。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弃权。十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十六、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经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最后竞标。十七、招标联系人∶*********联系电话:*********有限公司***年***月**日 三、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