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请假需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怀孕请假需要向单位出具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如医院开的孕检证明就是证明已经怀孕的单据,可以是B超,也可以尿检的报告,也可以是说明已经怀孕的盖章证明以及病历等资料。 一、丧假一定要提供死亡证明吗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丧假。一般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请假单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3.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按国家人社部门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如果是外婆等旁系亲属,可给予1天的丧假。不过,职工请丧假时是否要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国家人社部门并无明确规定。法律上对于请假索要死亡证明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并没有作出必须履行的要求。丧假证明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凭亲属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请丧假,正规的死亡证明是医院开的,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一共三联,一联是《死亡医学证明》一联是《亡者火化证明》一联是《亡者注销户口证明》,三联俱全就是真的,还有就是看有没有诊断医生签字,医院盖章。 二、准生证最长可以超过几个月不办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最晚可以怀孕几个月领准生证,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需要办理准生证前,要了解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孩子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三、二甲医院住院可以报销社保吗 可以。1.医疗保险连续缴满三个月,第四个月开始生效,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准备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例等。2.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自费药不报销,乙醚药报销80。3.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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