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谁的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机动车是全责。法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应靠边停车,观察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关车门,否则将被认定为有过错。因此,只要开车门导致别人撞上的,原则上应当认定机动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就打开了车门。因为,正常情况下,只要注意了安全,则是不可能发生事故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23: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