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在家休养餐补正常给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是的。般营养费伙食费是根据医嘱来定的,伙食营养费一般一天一百块钱左右。 一、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恢复身体阶段为满足其身体的营养需求而所花的费用。但是工伤赔偿中并没有对其作出规定,与其相关的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二、被汽车撞了轻伤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轻伤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三、医疗过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医疗过错赔偿中,一般根据患者受的伤害程度进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偿。(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四)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患者受伤害程度酌情认定。(七)后续治疗费:一般通过鉴定或者医嘱认定,或以实际发生为准。(八)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一般以当地公务人员出差补助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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