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的,国家的有关规定之中并没有对于养老保险的补交存在硬性的要求,所以如果是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出现中断的情况是可以不用进行补交的。2没有缴纳满十五年的,在相关缴纳人退休后就不会有基础的养老保障金,将会依据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度一次性结清,并且终止相关的保障关系。 在养老保险的缴费上面,可以不补缴,也可以补缴,因为养老保险中间是可以出现断缴的情况的,但是最终需要缴纳满十五年就可以了。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虽然是限定在十年或是十五年以上的情况,并且在相关的缴纳人退休之后就可以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但是如果缴费的年限越长的话,当然今后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越多,反之就是越少。 补充性养老金是对于基本养老金的补充,也是养老金的第二根支柱,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就是咱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是年金制度,比如说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目前很多退休人员领取到的只是基本养老金,整体的水平也就并不高。只有像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单位、少数的民营企业单位,才会有相应的年金,来作为补充性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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