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换车牌号的手续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更换车牌号的手续流程是: 1、车主需要亲自去车管所填写资料,首先,要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好。 2、在填写好资料以后,要将各种资料证件准备好,包括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如果还有代理人代理,则需要提交的资料证件还要加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紧接着,机动车所有人携《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所有准备好的资料到车管所办证厅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办理,还没有丢失的车牌会在此时被收回,机动车所有人在拿到受理凭证后就可以前去缴费。 4、重新申请车牌者可以拿着受理凭证和缴费记录去办证厅领取临时车牌,将其放在车辆的前档醒目的地方。等待十个工作日后,申请者可以拿着受理凭证前去领取车牌。 更换车牌号需要的材料有: 1.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 2.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3.变更车牌号车辆的保险缴纳证明; 4.检车合格证明; 5.购买汽车时的交税证明;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号牌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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