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布商业广告短信的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在对所发送的电子信息的性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无视手机用户群体是否同意接收商业广告信息的主观意愿,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广告,违反网络信息保护规定,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所发送的短信应认定为垃圾短信,该合同应属无效。另外,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电子信息发布规定,故意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垃圾短信,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发布广告是否为要约 发布的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广告的发布人是属于要约人,消费者为受要约人。要约成立的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广告发布合同与广告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广告发布合同与广告代理合同的区别是:合同主体不同。广告发布合同的当事人是广告发布者与广告主,广告代理合同的当事人是广告发布者、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合同与广告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广告代理合同与广告发布合同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签定的主体不同:1、广告代理合同是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经营者于广告发布者之间就广告代理业务签定的合同;2、广告发布合同是广告发布者与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主之间就广告发布业务签定的合同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短信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短信解除合同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且通知的方式法律并未限制形式。故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口头、书面等形式。 商品房违反商业广告是否能构成合同违约 商品房违反商业广告一般不能构成合同违约。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违反商业广告一般不构成合同违约,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违反该商业广告将构成合同违约。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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