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不合理找哪个部门解决? |
释义 | 物业管理不合理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发生普通物业纠纷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收费纠纷可以向市、区物价部门投诉;物业断水断电、不合理占地纷可以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电梯问题可以向技术监督局投诉。 一、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管怎么办 如果小区的电梯坏了,维保公司经过报价以后,由物业或者是业委会来发动电梯受益的业主来一起承担维修的费用。如果物业不尽责,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是街道办进行反映,也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一定的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二、电梯安全投诉哪个部门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保障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找2个部门来解决: 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2、到技术监督局特行科投诉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单位物业费收取标准 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级物业收费标准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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