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犯罪想法但没有实施叫什么? |
释义 | 有犯罪想法但没有实施叫犯罪预备。如果准备犯罪,但是并没有实施还处于预备阶段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失的话,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造成了一小部分的损失也需要承担责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如果是仅仅是有犯罪想法,没有去准备、没有去实施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术语,也构不成犯罪要件。 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有: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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