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区居委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1、关于社区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可以参看社区居委会工作实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社区居委会工作实务:主要介绍社区建设的一些基本的实务和技能,所讲内容有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主要工作实务; 3、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 2、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和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7、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8、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