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诉讼开始,法院通常都要求双方签地址确认书,如果按照确认地址邮寄送达,没有收到,我认为属于送达成功,因为调解的具体内容和过程都已经进入笔录。未签收并不代表反悔。但如果是故意拒签,或者离开住所地,我认为就是反悔的意思表示,当法院问为什么拒签或者为什么没有人接收时,你也会表达出反悔的意思。所以不生效。 目前法院通常送达,都是要求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庭取调解书,这种不会出现没有收到的情况,如果不去,法院会电话问你为什么不来取,你到时候再表示反悔,自然也就不生效了。 最后就是当庭表示反悔,比如开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官会现场制作调解书,这个时候,你退庭了,或者你说 不行 我反悔了,调解书也制作出来了,但是你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也是反悔,也不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