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套路贷款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骗受害人以各种名义签订虚假高利贷合同,虚高金额的数额是原来的两倍甚至几倍。然后,以受害人违约为由,强迫受害人按照虚假的高额贷款金额还款。然后,利用受害人无法当面还款的步骤,迫使受害人用新贷款平衡账户,借款金额大幅增加。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相关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低息、无抵押、快速放贷等为诱饵,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收取家访费、调查费、保证金、中介费、行规费、安装费、利息、砍头息等一种或者多种费用,虚增贷款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认定违约、多平台借款平账、毁匿还款证据等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设置套路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的,属于套路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