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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施宪法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
释义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一、法律效力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效力的特点如下:
    (1)调整人的行为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即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
    (2)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建立法律规范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的主要特征之一;
    (3)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实施,是利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实现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
    (4)规范国家规范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现实社会关系,总结为人们必须遵守的一般规范,即行为模式,即法律;
    (5)法律作为国家意志效力遍布全社会,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人都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设立特别行政区及特别行政区内管理制定的法律等。这些法律涉及到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这些法律的制定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这些法律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外交、社会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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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4: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