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牌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
释义 | 办理门牌及门牌证需携身份证、购房协议书及票据、建房证等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有效证件到区划地名办办理。具体要求如下: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集中办理门牌及门牌证的,应提供建筑物的设计分布图以及各居住户的姓名;第二,房屋属公房的,应当由产权单位出具居住证明;第三,产权单位已破产的,证明可由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第四,办理门牌证变更手续的,应当说明变更原因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