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国家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费,因此协议离婚不需要花费工本费。而诉讼离婚,如果只是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而不涉及财产,那么,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