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上的钱能不给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悔的,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请求变更和撤销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单说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没有意义的,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也就是说他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只有离婚的它才生效,不离婚这就是一张白纸,所以它的有效期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离婚后这个协议书就永久有效,生效后如果发现这个协议书有问题,反悔或者请求变更撤销的,这个必须是在班里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起才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成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一般规则,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其内容可以涉及到俩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写好签名后,双方签字直接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程序是很简单的,但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毕竟感情的东西分割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双方的直接利益。 双方办理离婚证后,协议就自然生效,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各自的东西,协议生效就意味着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耍赖不履行,这个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其履行的,前提是这个条款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的时候一方隐瞒了财产实际情况,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个时候是可以就设计财产的部分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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