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
释义 |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起诉要回,需要根据具体借款情况而定。 起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除了应当有如转账等的借款交付行为之外,还应当有借钱合意的成立。因此,原告如果以民间借贷这一法律关系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出具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了借贷合意的证据,比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消息记录、借条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恋爱期间的转账,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没有证据表明属于借款,则有可能被定性为赠与。但是具体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各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等,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认定也有不同。 另外,恋爱期间的转账往往多而杂,金额大小不一,多数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给付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在此情况下,部分法院认为金钱往来性质及目的难以言明,不宜将涉案钱款性质简单认定为民间借贷或者赠与。因为双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故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是接受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需要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一)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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