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开通公积金账户 |
释义 | 应当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需要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公积金账户怎么注销 (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两个账户怎么合并 住房公积金两个账户的合并需由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申报人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及职工个人身份证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持中心发出的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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