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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释义
    论述风险和保险的关系。保险与风险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表现为以下几点。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无风险则无保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保险与风险时时处处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物质财富的安全,保险与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保险与风险的发生直接影响社会生产过程的持续进行和家庭正常的生活,保险与风险因而产生了人们对风险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保险与风险而保险是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经济补偿方式。
    保险若双方当事人均接受其作出的结论,自然不会产生任何法律问题,保险当事人会按结论处理相应事项,若一方当事人对结论存有异议,保险其既可以要求重新公估或更换公估主体,保险也可以诉请法院对公估证明进行公正性、保险合法性的审查。因此,保险公估的生命在于超然、中立、公正,保险不能因委托方付费而放弃超然、保险公正的立场。
    扩展资料:
    首先,需要基本的保障类保险包括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险、医疗险,以转移疾病、身故、意外这些人身风险,保障家庭正常的生活,避免我们的财产损失。
    其次,养老和教育是每个家庭的必然需求,也是家庭财务的两项大额支出。养老金、教育金等年金险可以为我们提供安全、稳定、持续的现金流,以应对资金挪用、投资失误、过度消费等支出性风险。
    最后,对于高净值人群,需要考虑婚变、债务、税务、传承等风险,通过终身寿险和大额年金险的方案设计,可以解决对应的财务风险,进行家庭财富的风险隔离和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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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6: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