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具有什么特性 |
释义 | 保险的特征包括以下5点: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法律性;科学性。 1.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保险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保险活动的性质、保障对象、保障的手段、保障的目的等方面; 2.商品性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商品,保险业属于国民经济第三产业。所以,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3.互助性 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在一定条件下,保险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4.法律性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依法按照合同的形式体现其存在的。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建立保险关系,其形式是保险合同;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其依据也是保险合同; 5.科学性 保险是以科学的方法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基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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