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如果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协商一致对债权进行转让的,那么是可以拿别人欠条去要钱的。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具有专属性,是在特点条件下形成的债务,并且是针对具体人的,债务人认为支付不是债权的相对人存在风险,可以拒绝无关人员钱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