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这种情况,是无需还款的,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请; 2、借贷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贷款人(出借人)除了 借条 外,还需要对钱款交付承担证明责任,除非金额较小,可以主张现金交付并作出合理解释。 但20万一般会认定为大额借款,主张现金交付很难获得法院认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 借款合同 的生效要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的账户时”的规定,即使没有借条、 收条 、 欠条 等书面债权凭证,也有可能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