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后,人民法院会有一个先行调解的民事程序。 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人民法院专门组织有负责调解的人员,组织当事人双方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者经过调解,原告自愿撤诉。 这个先行调解期限为1个月,如果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将该案转入立案程序,开庭审理该案,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如果案件简单,法院审理普通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延长6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判决书的下达,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93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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