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赔偿 |
释义 | 关于车辆贬值赔偿,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数额如何确定,依据《民法典》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相关规定:1、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偿我国《民法典》第237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即通常所说的交强险条款,下同)第10条第3项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也都属于赔偿范围。因此,肇事者应对您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2、具体数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确定关于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3、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程序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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