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建设银行受理JCB信用卡业务规程(试行) |
释义 | (一)本规程中的用语定义 a/JCB :JCB CO.,LTD. b/JCBI :日本国际信用卡有限公司。 c/JCBI〈亚洲〉:JCB国际亚洲有限公司(JCB International (ASIA) Limited)。 d/JCBI北京 :JCBI中国北京市的代表处 e/银行 :办理JCB业务,并且开设有备用金帐户的中国国 (一)本规程中的用语定义 a/JCB :JCB CO.,LTD. b/JCBI :日本国际信用卡有限公司。 c/JCBI〈亚洲〉:JCB国际亚洲有限公司(JCB International (ASIA) Limited)。 d/JCBI北京 :JCBI中国北京市的代表处 e/ :办理JCB业务,并且开设有备用金帐户的中国国内的建行的总行。 f/代办行 :虽然没有开设备用金帐户,但也办理JCB业务的建行分/支行。 g/特约店 :与JCB及建行签订特约协议的各类商户。 h/特约店代号 :在特约店协议书上,JCBI给特约店的代号。 i/冲数 :由于本操作规程上所规定的理由而进行的退款,或因未履行合约书或操作规程的内 容而进行的退款作业。 j/JCB卡 :由JCB、JCB的直属、附属机构,或由JCB、JCBI承认的公司所发行的信用卡。或者, JCB、JCBI特别通知建行在两者间达成协议的信用卡。 会员 :在JCB信用卡上记有姓名,并得到JCB认可的JCB卡的持有者。 c/特约协议 :JCBI、建行和特约店签订的在该特约店内受理JCB卡的协议。特约协议的内容须为 建行、JCBI及JCBI〈亚洲〉三方决定并承认。 n/备用金帐户 :JCBI〈亚洲〉为和建行结算,在其总行开设的日元活期存款帐户其存款帐户是有利 息的,建设银行按伦敦同业银行存放利率(LIBOR利率)计息。今后,因日元短期 优惠利率的调整或其他重大事件,存款利率发生相应变化时,建行应提前一周通知 JCBI. n/JCB授权中心 :会员的利用金额超过授权限额时,给与承认或拒绝(包含取现)的JCB的权力机构。 o/取消名单 :列有无效JCB卡号码的名单。 p/授权号码 :JCBI或JCB授权中心以及JCBI指定的机构为承认在特约店进行的销售而授予的号 码。 q/紧急取消名单 :除取消名单外,JCBI或JCBI〈亚洲〉随时发出的无效卡名单。 y/授权限额 :特约商户无需取得授权号码,即可对会员受理JCB卡业务的最高交易金额。 (二)关于特约店业务 a 银行、代办行应在中国境内尽力建立特约店。 b 银行、代办行就特约店是否正确地办理着JCBI卡的业务,是否备有各类单据(签帐结算单)及取消名单,是否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或放置JCB徽标等,要予以确认,要定期回访特约店,对于特约店的服务及其维护管理,也必须作出努力。 c 银行、代办行必须经常性地对特约店作以下业务指导,并竭力督促其履行。 (对于新建立的特约店,必须进行详细的业务指导。) 〈1〉受理JCB卡时,必须按以下项目确认该卡是否有效。 有效的JCB卡必须符合以下4项内容。 (1)卡的编号没有列在“取消名单”或“紧急取消名单”上。 (2)卡在使用时仍在有效期限内。 (3)卡的正面有卡编号、会员姓名、有效期限、JCB专用激光防伪商标(HOLOGRAM)卡的背面有会员签名的字样,且无任何涂改或损毁。 (4)卡的设计及外观符合标准JCB卡。 〈2〉卡背面的签字必须与签购单据上的签字一致。 〈3〉签帐金额如超过授权限额,必须取得授权号码。 〈4〉签购单上必须能够清楚地阅出有效JCB卡的资料、会员签名、签帐的金额和特约店名称或其代号(由JCB提供的压卡机上记有特约店的名称和代号,如没有JCB的压卡机,则可使用别的压卡机)。 〈5〉结算单上必须写入特约店的名称和建行专用的JCB特约店代号。 〈6〉不得让会员从特约店支取现金。 〈7〉不得拒绝有效JCB卡的签帐。 〈8〉会员签帐时,特约店不得将回扣的金额加在销售金额上。 〈9〉一次的交易额不得分两张单据填写。 〈10〉遇上列入“取消名单”或“紧急取消名单”上的,或有明显涂改的JCB卡,必须拒绝其签帐并把该卡扣留,交予建行。 〈11〉特约店把会员卡面资料压印在签购单上,将特约店代号、特约店名、会员的交易金额全部填入签购单后,让会员签字。 〈12〉特约协议的条件 ①特约协议规定,特约店须将会员交易金额的4%支付给建行。 ②特约协议上,规定了各特约店的授权限额。 〈13〉根据本规程第十条,指导特约店进行取消单据的处理。 d 银行及代办行应尽快将特约店与建行签署的特约协议及商户介绍说明(如果该特约店具备)寄送给JCBI〈北京〉或JCBI指定的代表处。(寄送地址参照本规程第十一条)JCBI在判定可以缔结的情况下,在特约协议上签名,给予特约店代号,通知银行或代办行。特约协议要得到JCBI的同意并有其签印才生效。 银行或代办行保管特约协议的存根。 e 对于其他金融机构与JCBI之间业已签订特约店协议的特约店,银行、代办行重新签订特约店协议时,必须事先向JCBI说明其协议的必要性等情况,争得JCBI的同意。 f 银行、代办行应尽快将JCBI所编的特约店代号通知特约店,并提供以下有关受理JCB卡业务的必须用品。有关受理JCB卡业务办公用品的关税,由JCBI和银行各负担50%。 (1)签购单 (2)结算单 (3)JCB不干胶张贴 (4)JCB标志牌 (5)压卡机 (6)其他JCBI或JCB〈亚洲〉认为必要的用品。 g 上述f项所规定的用品,未经JCBI的同意,银行、代办行不得用于JCBI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 h 对于JCB特约店,如果JCBI认为有必要终止协议,银行、代办行应解除与该特约店的协议。特约店要停止特约协议时,须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银行或代办行。在办理终止协议期间,特约店须继续受理JCB卡,停止特约店业务后,特约店须返还JCB提供的用品。 i 特约店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建行应尽力将根据f项所提供的用品从特约店收回。 j 特约店在没有最新取消名单时,可向银行或代办行索要。银行或代办行在接到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取消名单寄给特约店。必须通知特约店,在最新取消名单到达之前,前一次的取消名单有效。 (共计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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