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家出走能报案吗 |
释义 | 一、自愿离家出走能报案吗 1、自愿离家出走可以报案。原因如下: (1)离家出走超过四十八小时,自己寻找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报警; (2)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况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迹象的,随时可以向派出所电话报警,不受时间限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二、孩子离家出走怎么办 1、及时报警,取得警方的协助,争取第一时间掌握孩子的动态和出走的方向; 2、与孩子通过电话,网络等通讯工具及时沟通,尽最大努力劝服孩子自己回来; 3、如果孩子平时有抽烟等恶习,千万不能恶语相向,要同学校配合,以积极的说服教育为主,从根源上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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