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终止日期少一天: 1、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2、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3、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日期怎么算 合同终止日期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来确定。 按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日期的算法各不相同: 1、债务履行完毕日即合同的终止日; 2、合意解除合同,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日期就是合同的终止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就是合同终止日; 3、债务抵销,协商抵销的协议日期就是合同的终止日,而法定抵销则是一方的通知到达日是合同的终止日; 4、提存,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到提存机关之日就是合同的终止日; 5、免除与混同,免除通知之日,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之时,就是合同的终止日。 综上所述,合同终止日期少一天的原因:如果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但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如果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