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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要结婚了。女人要求房本加上他的名字。此外,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释义
    婚后夫妻一方可以在婚前房产上加上配偶的名字。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进行约定,且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想问一下。婚前买房,结婚加上女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经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对房屋的同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想问一下,我婚前有房产。结婚四年后,我加上了她的名字。首先,我们离婚了。我想问一下,我怎样才能保住我的财产而不被她分割
    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成为共同财产。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该配偶成为房子的共有人,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办理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婚前有一处房产。结婚四年后,我加上了她的名字。首先,我们离婚了。我想问一下,我怎样才能保持我的财产不被她分割
    一方的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就一直都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参与分割,直接归登记方所有。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上我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的婚前房产如果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想问一下,我发现那个女人作弊了。我现在要求离婚。离婚当天要不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标准:由于一方出轨、家庭暴力等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并要求对方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而给他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受害方的损害予以赔偿。婚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就是对他方婚姻权利的侵害。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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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0: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