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内公司在异地成立分公司手续: 1、到登记机关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公司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3、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4、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按规定领取营业执照; 5、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