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
释义 | 雇佣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不可以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是受民法规制的,因此对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做伤残等级鉴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一、雇佣关系当中受伤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申请司法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几级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2、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相应费用。比如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凭证、自身情况的一个证明; 3、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二、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2、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 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 综上所述,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包工头和房主责任比例 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包工头没有资质承包业务,房主未尽审查包工头资质的义务,包工头和房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是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决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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