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区别如下: 1、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行贿罪是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2、两者需求也不同,受贿人想要得到金钱,而行贿人想要得到某些便利。 (二)、受贿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一、受贿罪成立需要哪些要求 受贿罪成立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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