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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考科四身份证忘拿了行嘛
释义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了不能考驾照科目四,但可以到公安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考科目四。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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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