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学校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后果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被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