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的标识是什么 |
释义 | 2018年3月5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全国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登记窗口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标识。不动产登记标识整体采用圆形设计,主色调为红、蓝两色。外圆为“不动产登记”中英文。内圆设计内容包含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要素,顶部和线条结合代表房屋、林地,蓝色代表海洋,底端图形和线条结合代表土地、草原,同时也构成了不动产登记簿造型,中间线条底端构成了笔尖效果,寓意不动产统一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上。 不动产登记标识不得用于商业活动或者私人行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在登记服务大厅、登记窗口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标识标牌。标识也可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证件、岗位牌、胸章以及内部办公、文书报告、宣传材料等。 一、有房产证要办不动产证吗 有房产证且是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前办理的,不需要再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登记簿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房屋登记机构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有效的表明权利人就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的源证明文件,能够清晰地展现不动产上的权利变动状况,因此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就第三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簿具有公信力。不动产登记簿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簿便于国家对有关不动产的监督与管理,更便于人民法院在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时确定责任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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