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企黄标车提前报废有补贴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如下: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黄标车提前报废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一)车主将机动车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附件1)申领补贴: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网站查询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三)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五)市环保部门在资金拨付车主后三个月内将黄标车报废和补贴情况报市经贸信息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