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
释义 | 一、交通违法的处理规定: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的周期是多少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的周期是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三、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