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有关条例如下:设区的市、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各级公安、工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物价、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并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第五条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三)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等证件的审查发放和管理;(四)制定有关地方烟草专卖管理的具体工作规则;(五)依法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六)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 第四条 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烟草专卖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各级公安、工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物价、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并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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