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毕业生入户手续 |
释义 | 申请材料1.身份证(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收复印件)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法律依据:《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第七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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